在日本城市里利用自行車的情況

我們考慮,在日本城市里利用自行車的時候,自行車和騎自行車的人面對什麼問題和情況,並且我將給你到社會狀態對應於這個角色,即市民身份於日本。

在城市里利用自行車的意義

通常,自行車用途的目的包括體育休閒,愛好的用途。但這裡,我集中於點作為都市生活的每日運輸手段。因為這是迫切的問題於我們市民。

對於騎自行車的人自己

有說法,自行車是一個人類的最佳的發明,因為它是可能快速地去距離只與人的力量。不用說,作為自行車用途有經濟,自由度,維護健康和其他的優點於意義。

至於經濟優點,費用表現,購買和維護價格是低。購買價成為便宜是被歡迎的,但是也有粗劣東西。這樣便宜東西可能導致危險為騎自行車的人和另人,無法長期使用,所以譬如對待象垃圾,甚而垃圾問題導致了。並且,罪惡意識對於自行車的犯罪(毀壞和偷竊)減少了。

維護和管理的方面,各個部分水平,維護自由化正在行動向前某一程度,但在由於維護,需要有些種服務是不可避免的。個體戶的自行車店擔了這些服務。大概,他們,面對超級市場和折扣店舖攻勢,不是容易的在管理。要他們輕微修理變為困難。現在,這有自衛計劃;投資某一程度為了長期乘坐,以得到修理和維護的知識。

關於自由度,首先說;對於自行車,局限由交通法律是很少。當然,它是確切因為操作執照不需要。既使要求對汽車等等,禁令通行和單程交通,這個步行者和一輛小摩托車一樣,經常被排除。與經濟方面一起,這樣自由性的方面,這成為是近為更多市民和是可得到的的存在。

別忘記,自行車用途的意義是可能方便對於更多市民的。這意義說,自行車是一個最佳的方式;實現自由地運輸和移動的權利,從他/她的自己意志.-- 現在,用"移動權"概念主張,但是它應該被了解在自然權利的水平上,作為一個比較深刻的根源的概念的部分 -- 這個事實是顯示;最大地發揮每個人的力量的手段是達到這個機會醒對人生存的尊嚴的。我們也應該輪眼睛對這樣精神的方面。與這一起,有作用改進物理健康,它是因為適度動量-- 獲得氧氣運動 -- 能被得到在有限的時間和實際性。

對於每個市民和環境

當然,對於騎自行車的人自己以外,有自行車用途的意思對於這個市民和環境。我說;特別是工藝性和環境方面。

我應該說;製造自行車的技術是,用低度和高度技術,復合地形成的。最基本在製作自行車和必要的事是做一個管子與金屬譬如鋼。現在它不是高度技術,但是這以前是高度技術。在前現代日本,制槍匠牽制這些技術。在自行車產業起點時期,歷史上,他們支持了進展。並且,我們可以認為;這是軍事技術的和平用途成功的例子。

可能說,因為不斷的要求對新材料的用途,加工技術的發展與改善,費用減少等等,現在高度技術是必要的,自行車用高技術今天仍然被填裝。必要說,自行車用途有很大意義對於改進製造業技術。

環境的優點是不但沒有污化空氣。騎自行車帶來非常高能效率。它必要的能量是1/5 在行走,1/10 汽車。作為改變運動手段到自行車的優點,是減少二氧化碳和節略運動時之上的。雖然自行車不讓在尾氣污染,但是正在?耗巨大能量當製作。所以,如果缺點產品和一次性用途方法增量,優點對於環境減少。

創立權利主體與擁護自由性

為了運用自行車用途的優點,必要改進市民知覺和社會環境。即然自行車不得到了解與適當的社會狀態,如此贏取它做迫切和嚴重問題。

多餘說,在對自行車的收購和用途的情況下,責任和義務社會上被強加(法規和道德)。當買自行車,除本身價格之外,我們必須支付註冊稅和消費稅。實際上,"註冊"是象汽車和摩托車的號碼盤的。並且,如果造成損傷對人和東西,騎自行車人被處理為處罰,擔賠責責任。 不管區別與程度,從法規和道德,我們無法避免義務和責任。

如此,主張對應於義務和責任的權利依據和必然性是明白了。如果只要求改革交通法律,道路和自行車停車處設施等等服務基礎設施,它是足夠在主張從這樣觀點。然而,同時,這樣方式將增加各種各樣的障礙對於自行車,並且我們不會忘記;有損壞自由性(自行車用途的一個優點)的危險。更多障礙被增加來,可得到的為更多人的另一個優點也極小,並且必要說;我們應該建立權利,不減少由法律的限制範圍,要這兩個方面,爭取改善便利與兼容性。

通常,至於障礙和限制增加,容忍對於多樣性並且被丟失。我們不會忘記;在人種,民族,年齡,性別,健康樣態,生活習慣上等等,各種各樣的人集住的城市里,障礙和限制越增加,越將導致嚴肅的損失和危險。所以,在自行車用途的情況下,自由性必須被保留為另一權利。並且,主張自由一定結合與改革自已的過程;我們應該成熟地發展在城市里的多樣性和寬容性。超於寬容性水平,我們應該辨證發展比較高級的水平。

不合情理的惡習對於自行車出現到處

當騎自行車在日本城市里,我們面到不合情理的惡習對於自行車出現到處。並且,它是愈來愈嚴重化這樣劣惡情況更多這幾乎20年。而且,除了日本以外,大概世界上沒有這樣對待辦法。這也有由瘋狂做的。

惡用語言的虐待自行車

許多人不自覺地使用的語言和詞,不僅障礙我們對於自行車的正確的理解,而且有時帶來不合情理的惡習。這是典型的不合情理的四個例子。特別是在用途對前2,儘管頻繁用途,有非常少量分析對這個意思。我要你讀者認為他們。並且,論據沒有做概念和定義明白的話,達到消耗和無法。

1)"放置"; 停放

當停自行車在城市里,在這個某一情況,叫「"放置"自行車」。日本詞"放置"通常意味"離開"或"放在",但是至於為自行車它做不那麼。我們知道;這兒沒有人幾乎去丟掉自行車無法商店街或車站旁邊。不用說,從他/她的目的,利用者騎各輛自行車,並且結果,它存在那裡。換句話說,「"放置"自行車」不是?這個詞"放置"的意思一樣。它只認為到那個停放在"禁止停車區域",根據地方法律。雖然地方法律本身建立由地方議會,但是,不需要地方議會的協議,由行政片面的決定,決定它的適用區域。有騎人離開的自行車的情況,不認為「"放置"自行車」如此,這不是存在論的概念,但是事際上,一個政治的概念。

這是在日常生活中不陌生概念或語言,但我們必須剛性地分析對於這個內容。 變得盲眼對於這樣的事,我們不知覺地加強欺辱和敵視對於自行車。這是這個詞"放置"奔弄的結果。

因此,有許多例子顯示,做不知覺這是生存必要東西,個體財物,在使用中或者將使用的東西的,由於這樣自行車錯誤地叫「"放置"自行車」。例如,我們通常做竊取自行車是"偷竊"通常偷竊東西一樣。但是,竊取「"放置"自行車」的案件,沒做這樣,對待盜用失落的東西。除了當不有防止偷竊註冊和不寫名字等等以外,當為「"放置"自行車」,也做如此。在這些例子,做不是"竊取",並且是只一樣有罪的?盜用拾起於路沒送到警察的錢包。當然,當搶奪汽車和裝載東西,說這是偷竊。

2)"撤去"; 去除•拋去

認為"放置"的自行車,在下個階段,做"撤去"。雖然日本詞"撤去"的意思是去除•拋去,不使用當移動違法地停放汽車用牽引車,這個奇怪的詞使用只為自行車。而且,這個詞"撤去" 一般用途是對於固定物的,使用對於一運動物體自行車是,從詞意,很不自然的。在這樣情況下,我們應該了解,這是行政當局和權力者的知覺的反射;自行車為一個整體,不是每個自行車,他們認為障礙於城市風景,相排除。換句話說,這有一個對立的存在與行政當局和權力者的意思。

3)"移送";調動

大概地方政府叫"移動"以搬入,調動被做"撤去"的「"放置"自行車」。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用這個詞"移送"。雖然這二個日本詞 "移動" 和"移送"的意思幾乎不同,有一個果斷區別用使用方式。這個例子使用後者只對於被拘捕的罪犯和嫌疑犯的人。這樣說;這個被拘捕的嫌疑犯"移送"到警察局"。這樣處置和觀點証明;使用"移送"的詞讓我們,無論神志清楚地或不自覺地,認為自行車象罪犯一樣的。

4)"集積"; 累積和儲積

大概,保持的地方被帶來的自行車叫 "保管所"(存放處)和"保管場所"(保留地方)。但一些地方政府,(當然,是較少比使用"移送"的)稱它"集積"處。通常用日語語言,這個詞"集積"(累積和儲積)被使用為垃圾。說到安置自行車"集積"是沒有區別與垃圾,處置自行車與垃圾。這是用語言的虐待自行車的罪惡例子。

遺憾地說;現在,有人關於這個「"放置"自行車」認為?適當的,沒有疑義對此。然而,必要說,這樣不自覺是正在強迫不合情理的情勢對於自行車,除之外加強障礙使用自行車的。而且,這意味,他們互?做頭腦控制或洗腦,正在刻印譬如「"放置"自行車」應該做"撤去"或者「"放置"自行車」='罪惡'。從直接原因說;這是由世界上也沒有一個?似的事例的,粗劣和殘暴的自行車政策的,而且,從本質說;由認識對於自行車和騎自行車的人作為權利主體。這種清神的貧窮和缺乏准許繼續,並且正在擴展地再生產。

(Feb.14.2001)

敵視對於自行車: 為什麼你認為自行車厲害?

在日本,自行車由率的一套拿著在1.7 人。雖然比較一個人率的一套的荷蘭和丹麥低,從未比較低一在世界上。關於保有的率,不要認為下等對於推進自行車用途從環境問題的關心的國家。但是,日本非常地延遲對外國與人民的知覺對於自行車。

可能說,自行車的狀態作為運動和運輸意味是比較相對地低的比較其它交通工具。有部份被自行車移動替換為乘摩托車和汽車。不可能否認,日本人,不管自行車用戶或不是,使減少自行車的必要認識在日常生活中。而且,我們應該批評對於認識為這樣增量趨向礦物燃料消耗量,沒有批評地作為擴展經濟的標度。

這不能來到考慮作為敵視對與於自行車的原因,雖然衊視自行車的原因。日本的這樣粗劣和殘暴的自行車政策無法看相似的案件在世界上是問題的。明白了自行車政策的犯罪和骯髒的本質由國家和地方各級當局。

自行車的物理因素自己可能被指出。關於在自行車和其它運輸手段之間,有一種高可能性,這個矛盾表示殘損和損壞的聯系。雖然成為受害者和傷害(由相當片面的程度)的可能性是高,如果自行車用戶事故與汽車,但是,如果與步行者,成為攻擊者在許多情況下。所以,自行車被認可當也許做壞的可能的攻擊者。但既使這顯示仇冤知覺自行車的表面,不來到本質。

可能說這是由交通政策促進的。因為沒有同樣事在世界上,象這知覺形成在當前日本交通政策和情勢之下。雖然在日本的交通規則,道路交通法律等之下。自行車原始被指定至於車道,在邊路實際上被承認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危險為自行車在一條車道與交通。然而,警察強迫通過自行車在邊路在許多情況下反對這樣法規事際上。步行者形成這樣知覺。

與缺乏認識對於自行車和用戶作為權利主體,反對容易地進入熟悉空間的生理抵抗的感覺是可能作為促進市民的自行車仇冤知覺的精神原因的、抵抗的感覺廣泛看不僅在人類但在一個動物,對於其他進入到自己身體的旁邊和日常生活的地方,或對於感覺這樣存在。所以自行車是,由於便利性,有傾向於導致這樣感覺和作為抵抗的對象。這是不辨證關於自行車的問題,在許多情況下,沒根據合理依據或客觀事實,並且有傾向於運行情感論據的原因的。並且導致歧視譬如”放置”自行車"。

開始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是我們每個市民打開理性的窗口對於自行車的。

歧視自行車的意識: 為什麼你認為生存"生物"自己稼動很壞?

一多世紀通過自從自行車出現,數十年通過自從形成了現在的樣式。這是實際上相等的象汽車,飛機等。這意味,自行車是罕見交通工具的,由生存事力量,出現同樣時間,與現代的交通工具,由內燃機動力,使用礦物燃料。即然全球性變暖由二氧化碳放射作為問題,並且要求運用力量替換用礦物燃料的,現在和未來,被自行車應該期望更多角色。

然而能量期望替換用礦物燃料的是依靠化工手段的,譬如燃料細胞,根據自然強力譬如風水力和陽光熱,不根據生物譬如動物和人類自己。這意味,這有相互聯系與的線性時間發展階段認識,如果一件新事被投入在實用用途關於力量和能量,認可這是新發展和演變,我們看待常規老事當下等並且忘記。自行車被看待如同前現代階段的事,譬如未開或野蠻在文明之前,應該不可逆地被留下在演變和發展的過程中。

不僅因為,存在在使用礦物燃料的手段之前在蒸汽引擎被使用,從能量和力量觀點,被投入這個動物與人類一起,和考慮象居住事力量之後。而且因為兩個是在這樣神志清楚依照以上提到。對此,解釋並且是可能的從其它觀點。雖然傾向為每天活動執行作為一生存事個體逃避接觸其他眼睛廣泛是看的由人類存,它被加強進一步在措施之下,現代化和文明化。例如,解釋在心理學和社會學方面,我們感覺反感沒有家的人等,不是因為他們的舉動是獨特的,但因為它被暴露於這只公開。這可能說對於自行車,暴露運動的過程由人類力量公開,沒有任一覆蓋物,並且自行車說當對象被認可當提醒的標志。這樣,仇冤的感覺和衊視,歧視對於自行車升起。

力量和能量由人類自己是最原始和知交,因為在我們使用動物以及礦物燃料之前,不可能還被離開。雖然人類力量可能作為這件超級歷史事於點,不意味了解人類力量的,評估意思在當代。從歷史觀點,可能說,自行車非常有效地做人力量用途更比自,給這新意思是一個存在理由的。

為了了解自行車的情況在日本城市里,依照以上提到,不僅認識現象,而且我們應該分析對我們自己的知覺。

(2002.3.10)